居住于宾馆和旅店等场所的是否需要办证

导语 《居住证》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、工作的证明;用于办理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,查询相关信息;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、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信息。

  1、流动人口居住于宾馆、酒店、旅店、招待所、洗浴中心等住宿场所的,不作居住登记,按照旅店业管理规定办理住宿登记;

  2、对于包租宾馆、酒店、旅店、招待所、写字间用于商住、经营在三十日以上的应进行居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。

  办理地点

  1.交通治安派出所 庄河市迎宾大街附近 0411-89719722 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
  2.王家派出所 庄河市王家庄 0411-89774241 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
  3.石城派出所 庄河市长海县石城乡向阳村大房身屯 0411-89795419 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
  4.荷花山派出所 庄河市芙蓉村姜屯 2300411-89260210 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
  5.步云山派出所 庄河市步云山乡附近 0411-89230204 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

  庄河市各区县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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